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有限公司2024年度“排水泵站安全达标及标准提升工程(一期)施工、何家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等其他工程”步道板、边石、花岗岩采购项目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2024年度“排水泵站安全达标及标准提升工程(一期)施工、何家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等其他工程”步道板、边石、花岗岩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HW******
1.3采 购 人:******有限公司
1.4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6采购预算:322380元(包括:主材费、加工费、损耗、管理、装车、运输至施工现场、卸车、保险、供货方保护措施、相关服务、利润、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直至验收卸车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由成交供货商承担)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边石、花岗岩、步道板/1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2交货期限:成交供应商满足采购人的供货需求,根据采购人发货通知将相应数量货品12小时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3交货地点:哈尔滨市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根据验收合格的实际收货数量按工程进度进行结算和付款(付款前成交供应商持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现场指定人员收货单办理结算,采购人支付相应货款)。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须有合法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账户信息。(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原件扫描件)
(3)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20万元以上本项目同类产品供货业绩1份。(提供有效的附带供货明细的合同及发票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须提供步道板质量证明文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6)须提供步道板、花岗岩样品。(每种石材各1块)
(7)供应商******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9)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书)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9日9:00至2024年11月11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5.1 ******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 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16:00(北京时间)。
5.3 ******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 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采购保证金
6.1 采购保证金金额: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6.2 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7:00
6.3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7、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资格审查
7.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
7.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联旭街2号。
7.3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
7.4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
7.4.1装订要求:胶装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7.4.2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U盘)一份。
7.4.3包封:正本、副本、电子版密封在同一个包封内。
7.4.4样品:步道板、花岗岩样品(每种石材各1块),单独包装并注明供应商名称。
7.5递交响应文件及样品的要求:采购人或其聘请的专家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响应文件及样品进行审核,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样品,采购人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
1.响应文件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文件电子版为签字加盖公章后的PDF格式。
2.样品在截止时间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8、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供应商
采购人或其聘请的专家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样品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9、竞价时间
9.1竞价方式:通过电子竞价系统参与在线竞价(一次报价)
9.2竞价时间:2024年11月12日14:00至2024年11月12日15:00
9.3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11、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2、其他补充事宜
12.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2.2 参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项目报名期限内提出。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联旭街2号
联 系 人:董女士、阚先生
电 话:0451-******、******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丁先生、王先生
电 话:0451-******、87200278
******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