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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沿滩区交通运输局转载四川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投标“负面行为”相关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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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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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投标“负面行为”清单(第五批)
序号
市场主体
类别
负面行为
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1
招标人
招标文件开始发售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间隔不符合规定
某县道改建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挂网发布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的时间间隔只有30天,少于规定的60天时间。
1.《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部令2015年第24号)第十条第一款“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不得少于60天。
2《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不得少于60天”。
2
评审因素分值设置不符合规定
某新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价分值设置为60分,不符合规定。
1.《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令2015年第24号)第四十三条“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监理招标,应当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评标价的评分权重不宜超过10%”。
2.《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条内容同上。
某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企业信用分值设置为10分,不符合规定。
《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四十三条“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应充分体现综合竞争和充分竞争,科学合理设置评审要素和评分权重……在招标文件中设置的信用评分不得超过总满分5%”。
某改建公路工程组织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投标报价分值设置为10分,不符合规定。
1.《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令2015年第24号)第四十五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分因素包括评标价、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评标价的评分权重不得低于50%”。
2.《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内容同上。
3
未按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要求组织开展招标工作
某高速公路项目环水保的监理、监测及验收属于施工监理的范畴,且最高投标限价均达到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限额,招标人未按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要求组织开展招标工作。
1.《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令2015年第24号)第十六条“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交通运输部指定的标准文本,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载明详细的评审程序、标准和方法,招标人不得另行制定评审细则”;
2.《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标准文本,以及我省公路工程招标文本编制要求,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严谨严密,载明详细的评审程序、标准和方法,招标人不得另行制定评审细则。”
4
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某改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按照三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部分路段配套了少量的市政附属设施,且该部分附属工程允许分包。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资格条件中要求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已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加分项中又设置“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要求,与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1.《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令2015年第24号)第二十一条“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设定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财务能力、履约信誉等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2.《四川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分包管理暂行办法》(川交规〔2022〕12号)第七条“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以将非主体勘察设计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资格能力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5
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
某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招标,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此证非交通行业招投标要求,与交通运输部、我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相关制度文件或招标文件范本的要求冲突。
1.《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标准文本,以及我省公路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要求,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编制招标文件”。
2.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4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根据《中华人************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某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招标,招标文件限制投标的情形要求“母公司或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和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标段)的投标”,与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招标文件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要求冲突。
6
招标前置条件不符合规定
某县道改建工程在初步设计文件未批复情况下,组织开展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1.《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五条“公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应当在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并落实建设资金后进行”。
2.《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八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
7
投标人
投标人弄虚作假
某通村道路硬化项目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信息与相关年度工程师通过人员信息不相符,涉嫌资格证书弄虚作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8
评标专家
******委员会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
******委员会将第一次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作为此次评标基准价,未进行第二次均价计算。
******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
******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性文件全称及文号: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年修正),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2019年修改)、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4.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部令2015年第10号)、5.《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令2015年第24号)、6.《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部公告2017年第51号)、7.《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8.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人民政府令第191号),10.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清理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川交函〔2016〕656号)、11.《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函〔2019〕32号),12.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川建行规〔20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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