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
残疾人康复中心非医疗服务合作项目院内比选公告
根据残疾人联合会相关政策要求,本院拟对残疾人康复中心服务合作项目进行院内比选,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残疾人康复中心非医疗服务合作项目
2.******街道海棠路,公园华府西门对面)
3.项目内容:
3.1为合作方提供残疾人康复中心2-4楼及1楼部分使用权区域(使用范围为除一楼残疾人评定、县青少年心理康复咨询中心、县残联信访接待和残疾证办理及五楼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区域之外的所有区域)。合作方在该区域内依法合规开展以肢体、智力、听力、言语、孤独症、低视力等至少2种及以上非医疗业务的残疾人康复服务。
3.2本院为合作方的定点医疗就诊单位,优先为合作方安排就诊、预约住院服务;为合作方提供绿色通道救治保障服务。
二、项目要求
1.最低合作费用:159975元/年,单独提交密封报价单。
2.合作年限:3年。
3.合作方不得从事医疗诊疗行为;不得违反残联相关政策要求;不得从事与残疾人康复无关的业务。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递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需求调查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供应商在参加比选活动前的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做为响应采购文件的部分;
7.所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承诺函、报名函、授权书、报价单(见附件);
2.项目要求、内容及支付方式应答表(格式自拟);
3.公司所有资质、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截图;
4.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康复资质;
5.提交的所有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鲜章,按以上顺序编订成册(一正两副共三份),并在首页编制目录,低于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6.提交资料须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鲜章后报名时密封提交。
四、特别载明
1、一楼县青少年心理康复咨询中心、县残联信访接待、辅具存放及展示、残疾评定及残疾证办理区域约700平方米不在本次合作范围,项目红线范围内其余区域由中选服务商使用并管理。
2******消防系统、电力系统在合同期内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管理维护责任。
五、其他
1.支付方式: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后30************医院账户。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08:30,超时不予接受。
3.******办公室。
4.******医院采购小组择时现场拆封,采取最高价中标确定合作方。
六、联系方式
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联系,招采办联系人:喻老师,电话:******(上班时间:08:00-12:00,14:30-17:30******街道吉祥路490******医院采购办。
******办公室
2024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