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中心药品、试剂、耗材等物资采购和供应管理,持续推进药品、试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20〕62号)、《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川医保规〔2021〕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决定于2024年7月公开选取药品、试剂和耗材配送供应商,请各供应商在2024年6月23日前将******办公室 联系人:兰******控制中心),审查合格后作为备选药品、试剂、耗材供应商,过期未提交相关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参选。
为保证我中心2024年度药品、试剂、耗材供应商选取工作的正常进行,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凡药品、试剂、耗材供应商擅自到本中心推广宣传、干扰正常选取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年度参选资格。情节严重或态度恶劣的,取消其后续年度的参选资格。咨询投诉电话:0813-******。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控制中心
2024年5月31日
普通附件: |
1.药品、试剂、耗材等供应商参选报名表.doc 2.药品、试剂、耗材供应商选取相关资质清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