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生产石油压裂支撑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生产石油压裂支撑剂项目
地点:富顺县安溪镇仰天村十组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租用土地20亩,建设钢结构厂房约6000m2,外购建筑用砂岩矿作为原料进行加工,本项目设置石油压裂支撑剂生产线,购置精选设备、分级处理设备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石油压裂支撑剂60万吨生产能力。项目为分期验收,本次验收时项目未建设后端烘干、筛分工序,本次验收只涉及前端分级处理等工序。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5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唐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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