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等形式向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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